發布日期:2022-02-26 08:39 瀏覽量: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良好的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一、排課
1、教務處教務科于每年的5月下旬和12月下旬向各教學單位下發下學期課程安排通知。
2、我院排課暫時未使用教務系統,目前使用手動排課。先排公共課,各系再排專業課,最后匯總至教務處。審核后,由各系排出系部匯總課程表、班級課程表、教師個人課程表。
3、各系部應認真審核專業教學計劃,并根據專業教學計劃要求,手動合成下學期各教學班開課計劃,該開課計劃經教務處審批(審批以原教學計劃為依據,凡對原教學計劃做出的調整的需寫出書面申請,經教務處批準(備案)后,完成教學任務審核。
4、經審核的教學任務信息將通過教務處文件傳遞到承擔授課任務的系(部),承擔授課任務的單位應及時落實任課教師,需要合班授課的應合理設定合堂班級。數據檢查完成后,將信息反饋到相關教學單位。
5、教務科和各教學單位根據有關教學信息進行排課并協調沖突。
6、公共基礎課的安排由教務處牽頭,協調相關單位排課。
7、排課應注意科學性,應按照各課程之間的內在聯系與周課時均勻分布的原則,不得連排(特殊情況除外),如個別外聘教師確因有困難要求集中排課的,可連排。本校教師不得指定上課時間。
8、排課時,任課教師兼有兩門以上課程教學任務的不能在半天之內連排。如有教師因特殊情況需作特殊安排時,應寫出書面申請由所在單位領導簽字后于排課前交教務處審批。
9、安排合堂課時,嚴格控制跨系(部)、跨年級。
10、課程表是學院執行教學計劃的依據之一,全院師生必須維護其嚴肅性、穩定性,認真執行。課程表一經審定核對無誤并打印后,在教學過程中,任何教學單位和個人不得任意調換任課教師、增減課時、調整上課時間。如有特殊情況需作變動時,以書面形式報請主管院長批準交教務處備案。凡擅自調整或變動課程表者,根據情況按教學事故處理。
二、調課 停課 補課
11、課程表一經公布,教師學生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改動、自由調整。
12、每學期開學第一周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課、停課,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所在教學單位負責安排教師代課。
13、凡需調課者,均應提前一天領取《調課申請單》,詳細填寫調停課原因,注明調課起止日期,由系部主任批準簽字后到教務處辦理調停課手續。凡未履行手續調課的按教學事故處理。
14、調課被批準后,立即通知相關系部和學生。并按照要求及時安排補課,補課學時不得少于調、停課時數,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少補或不補。
15、教師因調課進行補課時,一般不得占用其它課堂教學時間,可安排在學生自習時間。
16、未經批準,任課教師不得私自通知學生停課,主講教師之間,亦不準私自調換課程。
17、校歷卡規定的節假日停課不發調、停、補課通知單,法定節假日停課一般不補課,對此,教師在編制《教學計劃進度表》時必須做好安排。
18、教師無故不上課、不補課或私自停課者,一律按曠課并作教學事故處理。
19、任課教師非主觀原因在教學周內不能完成下達的教學任務時,應在原教學計劃結束前四周說明原因,由教務處根據實際情況在機動時間內統一安排補課。
20、各系部將《調課申請單》整理統計存檔,教務處進行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