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修訂版、含各系部、處室)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團學宣傳工作,規范微信、微博建設,探索運用新媒體開展青年學生思想引領的方式方法,加強創新建設和工作。按照團中央的統一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微信、微博的建立
第二條 學院官方微信、微博體系的建立是利用微信、微博強大的互動性功能和信息傳播的便捷性特點,為我院各系部、處室提供促進彼此交流的空間和平臺,既增強吸引力和凝聚力,也通過微信、微博集群形成整體的規模效應和影響力。
第三條 學院官方微信、微博根據教育廳統一要求申請學院官方微信、微博,并設置好微信、微博ID。
第四條 學院各系部、處室微信、微博中文命名按照“學校名稱+系部處室名稱”的規則編制,如“漯河食品職業學院計算機信息工程系”。
第五條 學院對所有微信、微博負責,網絡中心對學院官方微信、微博負責,建立學院—系部處室—班級三位一體的微信、微博體系,促進日常工作信息交流和重點活動組織動員,進一步提高我院對外宣傳的整體工作效率。
第三章 微信、微博帳號管理及內容發布
第六條 學院網絡信息中心擔任本微信、微博體系的主負責人,指定新媒體中心主任管理帳號、密碼以及信息的發布;個系部、處室的微信、微博由部門領導負責,并管理帳號、密碼以及信息的發布。
第七條 微信、微博發布內容與形式
1、內容:微信、微博發布的內容必須是積極的,健康的,與所在團學組織有關的事宜。發布信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發布違反法律、法規及各類規范性文件有關規定的信息,不得隱射國家政府和校園情況。
2、形式:微信、微博發布的形式包括:分新聞動態、系部建設等,活動新聞,講座通知,特別通知,溫馨提示和社會正面積極事件轉發。
詳見附件:學院官方網站任務分解一覽表
第八條 微信、微博信息發布格式
1、活動預告:
(1)活動預告必須寫清楚時間、地點,最好上傳活動的宣傳圖片、視頻等。
(2)學術節等具有重大影響力的活動可選擇發布多條,但不可刷屏。
2、活動新聞:
(1)活動新聞必須與學院官方網站新聞同步發布。
(2)新聞的文字可原創,文字內容要讓讀者知道活動的內容大概內容,明晰時間、地點和活動主題。
(3)新聞的圖片可原創,圖片內容要與微信、微博內容相符,多以活動照片為主,照片畫面具有實質性內容。由于微信、微博上傳圖片功能僅能一次上傳一張,若活動圖片有多張,需要通過電腦編輯后再上傳,或第一條微信、微博傳完整的文字內容和圖片,第二條或以上微信、微博開始,寫上活動標題即可。
3、講座通知
(1)講座通知需要寫清楚時間、地點和主講人。最好能進行講座內容簡介及宣傳單。
4、特別通知預告
(1)包括停課通知,水電通知,宿舍關門時間等特殊通知等一些關系到同學利益的通知或通告。
(2)這類通知必須嚴格確保真實性,不得隨意虛假發布引起不安。
5、溫馨提示
(1)包括天氣突變,期末考試,放假等。
(2)溫馨提示的語言需含關心色彩,可以不用太官方,如提醒同學們穿衣增暖,攜帶雨具,認真復習,注意安全等。
6、社會特殊事件轉發
(1國家大型活動。
(2)此類事情最好是校園或漯河市地區發生,且經過相關部門確認真實的;否則不得隨意轉發。
(注意:每條微信、微博發表前,如果來自原文,需要在博后添加“詳情請查看****網”。)
第九條 微信、微博評論和私信回復處理
1、評論回復
(1)收到評論,請盡可能回復,注意使用禮貌文明用語。
(2)收到惡意評論,可以刪除此類評論。
2、私信回復
(1)收到私信,需要回復,注意使用禮貌文明用語。
(2)若收到一些是兼職類,或宣傳類的信息,不能使用官方微信、微博發布或進行轉發。學院微信、微博是對外公開的,發布的微信、微博代表組織,所以請微信、微博管理人員一定要對自己負責。
第十條 微信、微博內容應有規律地進行更新,必須保證每天進行內容更新,每月有話題互動,一小時內不要連發兩條。盡量 選擇在下課、午休、晚上,這些高峰時間發布微信、微博效果最佳。
第四章 官方微信、微博管理
第十一條 網絡中心成立工作組織機構為官方微信、微博管理
1、成立官方微信、微博管理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學院官方微信、微博的建立以及運營監管。
2、學院網絡信息中心指導和幫助有關老師對微信、微博的建立以及運營進行監管。
3、學院信息中心新媒體中心負責此微信、微博的建立審核與督促工作。新媒體中心設置管理專員,成立管理小組,專門負責微信、微博體系的日常工作及維護。
4、新媒體中心建立內容審查制度,對我院官方微信、微博的微信、微博內容進行審核,對內容進行篩選。微信、微博發放內容必須真實、積極向上,不存在宣揚反動、封建迷信、暴力、恐怖等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以及任何包含種族、性別、宗教歧視性的信息內容,不得出現侮辱性言語、挑釁、辱罵其他人及不健康內容。不得出現商業性廣告等以營利目的的內容。
5、不定期對各系部、處室微信、微博進行審核檢查,檢查管理人員的管理資質及是否履職情況,并對未履職者進行批評通報。
6、定期發起話題,對學生進行思想引領,對學生思想動態動態進行及時掌握,并對相關問題盡力給予妥善解決。
7、及時更新我院工作的最新動態。利用微信、微博體系進行我院各項活動的宣傳與組織,利用網絡進行網絡協作辦公。
8、不定期與學生進行互動,掌握學生在校情況及所遇到問題,并將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給予妥善解決。對緊急情況進行及時處理,并上報。
第十二條 各學院官方微信、微博管理條例
1、學院負責對本學院官方微信、微博的建立及運營監管,指定各學院新媒體管理中心保管學院官方的微信、微博的帳號密碼及日常更新維護工作。各學院新媒體中心統一管理學院各班級微信、微博,制定詳細的管理辦法以及考核辦法。
2、對本學院微信、微博內容進行審核,對本學院微信、微博內容負責,微信、微博發放內容必須真實、積極向上,不存在宣揚反動、封建迷信、暴力、恐怖等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以及任何包含種族、性別、宗教歧視性的信息內容,不得出現侮辱性言語、挑釁、辱罵其他人及不健康內容。不得出現商業性廣告等以營利目的的內容。
3、及時發布學院工作最新動態,并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第五章 個人微信、微博管理
第十三條 個人認證微信、微博管理
1、成立個人認證微信、微博管理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個人認證微信、微博運營監管。
2、新媒體中心建立內容審查制度,對我院個人認證微信、微博的微信、微博內容進行監管。微信、微博發放內容必須真實、積極向上,不存在宣揚反動、封建迷信、暴力、恐怖等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以及任何包含種族、性別、宗教歧視性的信息內容,不得出現侮辱性言語、挑釁、辱罵其他人及不健康內容。不得出現對于學校事件不客觀評價,引起言論導向有誤。
第十四條 主要領導微信、微博管理
1、成立主要領導干部微信、微博管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對其微信、微博的建立以及運營監管。
2、新媒體中心建立內容審查制度,對其微信、微博的微信、微博內容進行監管。微信、微博發放內容必須真實、積極向上,不存在宣揚反動、封建迷信、暴力、恐怖等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以及任何包含種族、性別、宗教歧視性的信息內容,不得出現侮辱性言語、挑釁、辱罵其他人及不健康內容。不得出現對于學校事件不客觀評價,引起言論導向有誤。
3、主動承擔新媒體宣傳重擔。積極參與話題互動,并對錯誤言論進行糾正,以正確的思想和態度引領我校新媒體工作的發展與突破。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考核辦法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起執行。
第十六條 本考核辦法由各學院網絡信息中心考核小組負責修訂。
漯河食品職業學院網絡信息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