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結構性就業矛盾——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
發布日期:2025-10-30瀏覽量: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二十屆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從破解“有活沒人干”入手,解決“有人沒活干”的問題。“有活沒人干”和“有人沒活干”并存是我國就業市場長期存在的局面,是結構性就業矛盾的直觀體現。而在當前經濟轉型和社會發展背景下,我國就業市場的結構性矛盾逐漸顯現。結構性就業矛盾不是由短期經濟波動引起的,而是由經濟結構的長期演變、產業轉型升級和人口變化、區域發展不平衡帶來的勞動者技能與崗位需求之間、人才培養與社會經濟發展需求之間、勞動者分布與產業分布之間維度的不匹配,導致勞動力市場上失業人口與空缺崗位并存。
具體而言,一是技能供需不匹配。其中既有新興產業發展的因素,也有產業轉型升級的原因。以人工智能、信息技術等領域為例,這些高科技行業持續擴張,對技能的要求逐年提升。然而受教育水平、技術儲備等因素限制,大量勞動力在這些高技能崗位上難以勝任,導致出現“高端崗位無人填補”的現象。傳統制造業、低端服務業等行業的崗位需求不斷縮減,這些行業的從業者技能水平相對單一,加上終身學習體系和技能培訓體系的不完善,使得他們難以在短時間內進行技能更新以適應新興行業需求,造成勞動力市場中一方面高技能人才供給不足,另外一方面低技能勞動者陷入就業困難的窘境。二是區域供需不匹配。一方面,區域間勞動力數量存在不均衡。東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產業基礎雄厚,吸引了大量優質人才和勞動群體,存在人才“虹吸效應”。而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相對滯后,人才流失嚴重,出現人才“空心化”問題。另一方面,區域間勞動力的質量不均衡。東部沿海地區經濟發展較早,教育資源較為豐富,聚集大量高學歷、高技能人才。而在中西部地區,盡管勞動力資源豐富,但由于教育和培訓資源的相對匱乏,人才的整體素質和專業技能相對較低,導致這些地區難以吸引高端人才。此外,部分地區產業結構較為單一,人才需求集中在某些傳統行業,缺乏對新興產業所需的多樣化人才的吸引力,進一步加劇區域間的人才供需不平衡。
我國結構性就業矛盾的成因較為復雜,既有全球勞動力市場普遍面臨的結構性原因,也受到國內特有因素的深刻影響。科技進步和產業結構轉型是全球范圍內出現結構性就業矛盾的重要因素。隨著自動化、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等新興技術的廣泛應用,傳統行業和低技能崗位逐漸被淘汰,新興技術崗位的需求迅速增加。這種技術性替代效應在全球范圍內推動了勞動市場的分化,對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明顯提升,而低技能勞動者面臨的就業機會卻在逐漸減少。此外,勞動力市場需求的不穩定性和經濟周期的波動也在加劇結構性矛盾。經濟繁榮時期,用工需求上升,尤其是在勞動密集型和制造業領域,而在經濟低迷時,這些行業的崗位需求會急劇萎縮,導致就業市場出現階段性的波動,從而增加了市場的供需錯配。
我國的區域特點、基本國情和發展階段進一步加深了結構性就業矛盾。一是區域和產業發展不平衡帶來的影響。如前所述,東部沿海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較高,高附加值產業集中,吸引了大量高技能人才,但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相對滯后,傳統產業占比大,對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從而導致不同地區之間的供需矛盾加劇。二是城鄉分割和戶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勞動力的流動性。大量農民工難以在城市定居,導致農村勞動力無法自由流動到高需求的城市,城鄉間的勞動力市場難以實現有效的資源匹配。三是人力資本供給存在短板。義務教育年限相對較短,制約國民基本素質的提升。高等教育供給不足與錯位并存,與產業發展的需要脫節。在職培訓不足,人力資本更新慢,這在2.97億農民工中表現得尤為明顯。四是信息供給短缺和就業服務不足。信息供給短缺和就業服務不足會延長求職者找工作的時間,時間過長后,求職者技能會退化,求職意愿會降低,找工作的障礙會加大,就可能轉化為結構性失業。
破解結構性就業矛盾是實現我國高質量充分就業目標的關鍵舉措,也是提升經濟活力、保障穩定和促進共同富裕的必要舉措。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需要“精準把脈、對癥下藥”。這意味著我們不僅要深入分析不同類型、不同群體的就業困難,還需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協同政府、企業、高校和勞動者多方力量,從宏觀與微觀層面共同努力,形成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的多維路徑:一是針對不同類型就業矛盾精準施策,二是找準解決不同群體就業困難的著力點,三是不同主體協同發力破解結構性就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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