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鑒定工作流程
發布日期:2017-03-25 16:42 瀏覽量:
一、 鑒定報名
1.個人或集體提出職業技能鑒定申請。
2.查驗被鑒定者身份證、學歷證明、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3.填寫"職業技能鑒定申請表",交2寸近期免冠照片6張及上述原件的復印件,并按規定繳納鑒定費用。
二、 鑒定申請
1.鑒定所根據報名鑒定的人數、工種、等級,填寫"職業技能鑒定報名登記表"。
2.鑒定所應在正式鑒定前向鑒定中心提出鑒定申請。
三、 鑒定準備
1.鑒定所通知被鑒定者有關事項及發放準考證。
2.推薦考評組成員報市鑒定指導中心批準。
3.做好考務準備工作(考場、設備、材料等)。
4.做好試卷準備,通知考評員具體鑒定日期和考場安排。
四、理論知識鑒定
1.考務員負責鑒定的考務工作。
2.考評員負責理論知識監考,質量督導員巡視檢查。考評組成員(考評員)負責閱卷、評分。
五、 實際操作技能鑒定
1.考評員監考,質量督導員巡視檢查。
2.考務員做好鑒定過程的服務保障等工作。
3.考評員做好實際操作的評分、評價等鑒定考核記錄。
4.在鑒定工作過程中,由考評組組長負責鑒定工作協調。
六、 填寫證書
1.將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鑒定成績報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2.為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鑒定均合格者打印《職業資格證書》。
七、 發放證書
1.發送《職業技能鑒定成績通知單》和《職業資格證書》。
2.將有關職業技能鑒定資料整理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