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教社科〔 2006〕 2 號),為做好 2022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以下簡稱一般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 鄧小平理論、 “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 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關于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的重要論述,增強“四個意識” 、堅定“四個自信” 、做到“兩個維護” ,以研究回答新發展階段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立足中國、 借鑒國外,挖掘歷史、 把握當代,關懷人類、面向未來,堅持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并重,更好引領推動高校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服務。
二、申報內容
本次項目申報不設申報指南(專項任務項目除外),申請人根據自身的研究基礎和學術特長,認真凝練、 自行擬定研究課題。研究課題名稱應表述規范、準確、簡潔。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要注重從原創性學理化學科化上深化研究闡釋,特別是加強黨的十九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領導推進新時代治國理政實踐中提出的具有原創性、時代性、指導性重大思想觀點的研究闡釋。基礎研究要密切跟蹤國內外學術研究前沿和學科建設需要,體現具有原創性、開拓性的學術創新價值,深入闡發中國奇跡背后的道理學理哲理,著力推進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應用研究要立足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需求,圍繞推進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特別是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作出的關系全局、事關長遠重大戰略和重大舉措,聚焦全局性、戰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體現具有針對性、實效性的決策參考價值。
1.項目類別及資助額度
一般項目的研究期限為 3 年,具體類別分為:(1)規劃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 10 萬元;(2)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 8 萬元;(3)自籌經費項目,經費由申請人從校外有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自籌,自籌經費不低于 8 萬元;(4)專項任務項目,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專項、高校輔導員研究專項,具體申報通知將另行發布。為支持西部和邊疆地區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發展,本次項目繼續設立西部和邊疆地區項目及新疆、西藏項目,不單獨組織申報,申報條件與評審具體事項與一般項目相同。
2.項目申報學科范圍根據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2009 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和高校的實際情況,本次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教育;(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歷史學;(10)考古學;(11)經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與文化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館、 情報與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體育學;(22)統計學;(23)港澳臺問題研究;(24)國際問題研究;(25)交叉學科/綜合研究。
三、申報條件
1.本次項目限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申報。
2.申請人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人限報 1 項,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3.申請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規劃基金項目申請人,應為具有高級職稱(含副高)的在編在崗教師;
(2)青年基金項目申請人,應為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的在編在崗教師,年齡不超過 40 周歲(1982 年 1 月 1日以后出生);
(3)自籌經費項目申請人,須在《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后附上學校財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電子版提交掃描件),同時填寫《申請評審書》中的“其他來源經費” 欄。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三年內因各種原因被終止者,五年內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各類項目、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
(4)2022 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
(5)連續兩年(指 2020、 2021 年度)申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暫停 2022 年度申報資格。
四、申報辦法
1.教育部直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學校為單位,地方高校以省、 自治區、 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為單位,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所屬高校以教育司(局)為單位(以下簡稱申報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
2. 本 次 項 目 采 取 網 上 申 報 方 式 。 教 育 部 社 科 司 主 頁(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臺,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
3.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開始受理項目網上申報。申請人可登錄申報系統下載《申請評審書》,按申報系統提示說明及《申請評審書》的填表要求填寫,并通過申報系統上傳《申請評審書》電子文檔,無需報送紙質申報材料。待立項公布后,已立項項目提交 1 份帶有負責人及成員簽名、 責任單位蓋章的紙質申報材料,由申報單位統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詢服務中心。
4.項目經費按照《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 2021〕 285 號),需按照研究實際需要和資金開支范圍,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地按年度編制項目預算。
5.已開通管理平臺賬號的申報單位,以原有賬號、密碼登錄系統,并及時核對更新單位信息,重點核實本單位計劃內財務撥款賬戶等信息;未開通賬號的申報單位,請登錄申報系統,登記單位信息、設定登錄密碼,打印“開通賬號申請表” 并加蓋單位公章,傳真至 010-58803011。 待審核通過后,即可登錄申報系統進行操作。
6.本次項目網絡申報截止日期為 2022 年 3 月 20 日,申報單位須在此之前對本單位所申報的材料進行在線審核確認。
五、其他要求
1.申請人應認真閱研《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及以往立項情況,提高申報質量,避免重復申報。
2.本次項目評審采取匿名方式。 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 B 表中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所在學校等有關信息,否則按作廢處理。
3.申請人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 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三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
4.各申報單位應切實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真實,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如違規申報,將予以通報批評,并對下一年度本單位申報數量作出限制。申 報 系 統 聯 系 方 式 : 010-62510667 、 15313766307 、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社科管理咨詢服務中心聯系方式:010-58805145;傳真:010-58803011;電子信箱:moesk@bnu.edu.cn;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 19 號北京師范大學科技樓 C 區 1001 室,北京師范大學社科管理咨詢服務中心,郵編:100875。
教育部社會科學司
2022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