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學校:
近期,教育部科技類學風建設辦公室連續致函我廳,反映我省 11 所高校、 52 名教師的 61 篇論文涉嫌違背科研誠信行為。這些論文涉嫌虛構國外作者、實驗數據造假、論文內容出現虛假數學公式,問題論文之間頻繁相互引用、抄襲等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行為。論文涉嫌造假事件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關注,產生了惡劣影響。為進一步加強高校學風建設,落實省領導重要批示精神,
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相關涉事高校要根據《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 40 號)和《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規則(試行)》(國科發監〔 2019〕 323 號)等文件要求,盡快啟動調查程序,堅持學術評議、行政調查兩條線,從專業角度逐篇開展學術評議,扎實做好證據收集、事實核查、處理建議等各項工作。對認定為學術不端行為的必須進行嚴肅處理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學校處理意見等材料務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前按照教育部科技類學風建設辦公室的通知要求,以正式公函報送省教育廳科技與信息化處(一式四份)。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對學校處理意見進行審核,存在異議的將要求學校學術委員會再次組織專家進行調查。同時,涉事高校要舉一反三,嚴加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杜絕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二、各高校要按照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學風建設的宣傳教育,引以為戒,以案促改,主動開展自查工作,完善科研誠信制度建設,做好科技活動的全流程誠信管理。各高校開展宣傳教育、自查自糾、以案促改情況請于 8 月 10 日前報省教育廳科技與信息化處。
聯系電話: 0371-69691667
郵箱: kjc@haedu.gov.cn。
2020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