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黨委組織部、科協,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城區黨工委和管委會組織人事部門,市直有關單位,市科協所屬各學會、協會、研究會、企業科協:
為推動科教興漯和人才強市戰略,加快培養適應漯河發展需要的科技帶頭人和自主創新人才隊伍,為我市經濟社會轉型升級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撐,市委組織部、市科協決定開展漯河市第十四屆青年科技獎評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在自然科學研究領域取得重要的、創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貢獻;
2.在學術上提出新的獨到見解,達到市以上先進水平;
3.在科學技術實踐中勇于創新,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應用成效;
4.在科學技術普及、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三)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推薦單位及名額
各縣區由縣區科協會同組織部研究推薦;經濟開發區、西城區、市直有關單位由組織人事部門推薦,市直各學會、協會、研究會、企業科協由常務理事會研究推薦。每個單位推薦名額為1-3人,其中40周歲以下不低于三分之二。
三、報送材料
(一)《漯河市青年科技獎評審表》紙質材料一式2份。
(二)近3年的代表性成果及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2份,單位報送時需帶原件,核對后原件退回。科技項目經過正式鑒定或結題驗收;專利經過正式登記;學術著作和論文經過公開發表(著作限2本,論文限4篇)。
(三)申報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及其他材料。
四、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公開公正的原則,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切實做好推薦工作,確保把優秀科技人才推薦上來。
(二)各推薦單位請于2018年9月7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漯河市青年科技獎評選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科協學會部)。聯系人:臧明濤,聯系電話:3181798、13653995369。
附件:1.漯河市第十四屆青年科技獎評選工作委員會名單
2.漯河市青年科技獎評選辦法
3.附件三:漯河市青年科技獎評審表.doc
4.附件四:漯河市青年科技獎評審簡表.doc
5.附件五:漯河市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推薦匯總表.doc
(附件可到科技處QQ群下載,群號:610670568)
中共漯河市委組織部 漯河市科學技術協會
2018年8月14日
附件1
漯河市第十四屆青年科技獎
評選工作委員會名單
主 任:栗金成(市科協主席)
副主任:孫洪義(市人才辦副主任)
路付安(市科協副主席)
委 員:孫 斌(市人才辦指導宣傳科科長)
臧明濤(市科協學會部部長)
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科協,路付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2
漯河市青年科技獎評選辦法
第一條 獎項設置
漯河市青年科技獎是面向全市廣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獎項。旨在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社會氛圍;造就一批進入全省、全國科技前沿的青年學術和科技帶頭人;表彰獎勵在國家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科技創新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勵廣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第二條 參評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優良的科學道德與學風。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在自然科學研究領域取得重要的、創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貢獻;
2.在學術上提出新的獨到見解,達到市以上先進水平;
3.在科學技術實踐中勇于創新,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應用成效;
4.在科學技術普及、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三)年齡(申報時)不超過45周歲。
第三條 表彰獎勵
(一)漯河市青年科技獎每年度評選表彰一次,每次授獎人數不超過35人,其中40周歲的以下的授獎人員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
(二)獲獎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市科協聯合發文予以表彰,授予“漯河市青年科技專家”稱號,頒發獎勵證書、獎牌和獎金。
第四條 申報辦法
采取單位推薦申報制,沒有單位推薦的不納入評選范圍。
(一)推薦單位:各縣區委組織部、科協,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城區組織人事部門、市直有關單位,市科協所屬學會、協會、研究會(以下簡稱市級學會)等,均可組織開展推薦工作。
(二)推薦方式
1.各縣區的推薦由縣區委組織部、科協共同組織,縣區科協承擔具體工作。
2.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城區和市直有關單位可建立相應的評選機構統一負責相關工作。
3.各市級學會常務理事會負責,推薦本學科領域工作的候選人。
(三)推薦要求
1.推薦工作要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公正合理,保證質量。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撤銷候選人資格和獲獎資格,并追查相關人員責任。
2.推薦人選要向基層一線優秀科技工作者傾斜,注意推薦非公有制經濟、社會組織中的優秀科技工作者。四十歲以下候選人占三分之二以上。
3.每個推薦單位可以推薦1-3名候選人。
(四)推薦材料
1.《漯河市青年科技獎評審表》紙質材料一式2份。
2.近3年的代表性成果及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2份,單位報送時需帶原件,核對后原件退回。科技項目經過正式鑒定或結題驗收;專利經過正式登記;學術著作和論文經過公開發表(著作限2本,論文限4篇)。
3.申報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及其他材料。
第五條 評審程序
1.初評:由各推薦單位分別組織,按照本規定的條件進行初評,按要求將初評結果報市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評審:市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初評結果進行整理核對,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對初評的候選人進行評審,綜合選出本屆青年科技獎入圍人選。
3.審批:評審結果報市青年科技獎評選工作委員會研究,確定擬表彰對象。
4.公示:對評選工作委員會提出的擬表彰對象向社會公示。
5.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表彰對象進行表彰。
第六條 組織領導
(一)領導機構。設立漯河市青年科技獎評選工作委員會,設主任1人,由市科協主席擔任;副主任2人、委員2人,分別由市人才辦、市科協分管副職和有關科室負責人擔任。評選工作委員會主要負責制定、審議、修改漯河市青年科技獎評選辦法;審議和確定專家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及青年科技獎評審結果;審定向上級推薦該獎項候選人。
(二)評審機構。設立專家評審委員會,設主任1人,由科協分管領導兼任,成員若干名,由各方面專家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主要負責審閱、評議候選人的推薦材料和實際表現情況,推薦當年擬表彰的青年科技獎入圍人選。
(三)工作機構。漯河市青年科技獎評選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科協學會部。主要負責起草、修改《漯河市青年科技獎評選辦法》,受理推薦、組織評審,頒獎和其它日常工作。
第七條 本辦法由漯河市青年科技獎評選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