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為鼓勵全省教育工作者應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全面提高現代化信息技術在教育管理和教學實踐中的應用水平,河南省教育廳決定在全省開展2016年度河南省信息技術教育優(yōu)秀成果獎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作品的范圍及要求
參評作品應為信息技術教育、教學及研究領域的論文類、著作類或應用成果類成果。
(一)論文類成果包括論文、調查報告、實驗報告、研究報告等。要求:內容與信息技術相關,體現創(chuàng)新意識,具有一定借鑒和推廣價值。論文須在CN期刊上發(fā)表。每人限報1篇。
(二)著作類成果包括著作、工具書等。要求:取得ISBN統(tǒng)一書號,并公開出版發(fā)行。內容與信息技術教育、教學相關,具備科學性、先進性和實用性。
(三)應用成果類成果包括已完成的應用軟件、硬件、項目、課題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學的課件、網絡課程等。中小學教學錄像、高等學校PPT課件原則上不予參評。要求:能夠恰當地使用信息技術工具或軟件,將信息技術與內容融合,突出信息技術在教育管理和教學中的創(chuàng)新應用。
(四)省信息技術教育優(yōu)秀成果實行主持人(第一完成人)負責制。每個成果主持人限1人,參與完成人員不超過4人。參評成果必須由主持人及其所在單位申請和推薦。
(五)參評成果發(fā)表或完成的時間應在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間。參評成果須為原創(chuàng),嚴禁抄襲。一經發(fā)現有侵權行為,取消參評資格,并通報作者所在單位。
二、評選等級及比例
河南省信息技術教育優(yōu)秀成果獎按論文類、著作類和應用成果類分別設置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等級的授獎比例分別為10%、20%、30%。
三、成果評選
省教育廳組成河南省信息技術教育優(yōu)秀成果評審委員會對申報成果進行評審,獲獎成果由省教育廳發(fā)文公布,并頒發(fā)獲獎成果證書。
2016年度河南省信息技術教育優(yōu)秀成果的評選工作動態(tài)將通過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haedu.gov.cn)適時發(fā)布。
四、申報流程
此次評選工作使用“河南省信息技術教育優(yōu)秀成果申報管理系統(tǒng)”完成電子數據的采集和報送。系統(tǒng)將于2016年4月15日開通,屆時可以通過省教育廳門戶網站訪問系統(tǒng),也可以直接輸入系統(tǒng)網址http://jscg.haedu.cn訪問。
各申報人員在5月10日之前,自行登錄系統(tǒng),根據系統(tǒng)提示要求,認真注冊個人信息,準確填寫并在線提交《河南省信息技術教育優(yōu)秀成果申報書》,確認無誤后打印紙質材料并裝袋,提交科技處進行初審。
五、材料要求
(一)申報者須按要求登錄系統(tǒng)填寫并打印《2016年河南省信息技術教育優(yōu)秀成果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一式三份。非經系統(tǒng)填寫、打印的申報書,不予受理。
(二)申報論文獎需提交作品原件及復印件(含所發(fā)表刊物封面及正文)2份;申報著作獎需提交原件2套;申報應用成果獎,須將應用成果整體打包壓縮為*.rar或*.zip格式(含運行所需的測試數據和口令),并根據申報系統(tǒng)提示重命名文件,按要求上傳至指定的網絡存儲。同時采用U盤形式,將上傳的壓縮文件與申報書一并上報科技處。
(三)上報材料使用紙質檔案袋分裝,《申報書》封面和袋內材料明細表分別貼于檔案袋的正反兩面。
六、其它事宜
2016年度河南省信息技術教育優(yōu)秀成果申報,所有參評成果不收取任何費用。
科技處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