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行)
為進一步校園網絡輿論的引導和監控,防止不良信息對校園的侵害,掌握網絡輿情主動權,加強對網絡輿情的預警防范和監測引導,形成積極向上的主流輿論,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促進和保障校園網絡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現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目標
加強網上輿情監控,及時掌握輿情動態,堅決封堵、刪除各種有害信息,及時掌握學校學生在各種網絡媒介中的言論和動態,加強正面引導,釋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響,營造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二、主要內容
本辦法中的網絡輿情,特指可能或已經對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產生影響的網上負面報道或網絡負面言論。網絡輿情的管理與處置,是指對涉及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聞報道或評論在互聯網上刊發、擴散后,所引發的反應、言論、評論和后續報道等綜合輿論情況的監測、控制和化解等具體措施。
三、組織結構
成立網絡輿情管理與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定院長辦公室為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牽頭開展網絡輿情管理與處置的組織、監督、實施、考核工作。
四、工作職責
網絡輿情監督員(網評員)負責監測學校的微博、微信,學生個人微博、微信的輿情情況,了解各網站當前的輿情,及時將輿情通報網絡輿情管理員,督促及時控制和引導,并作好日志記錄和備案工作;負責跟蹤各部門的輿情控制及引導情況,及時上報學校。
五、工作原則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監測到的輿情信息進行分轉交辦,按照“快速反應、確認事實、妥善處理”的原則及時對網絡輿情進行分析、判斷、評估,準確查找輿情信息產生的原因,認真核實輿情反映的問題,對輿情走向作出正確的判斷,對輿情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客觀、全面評估,及時準備好跟(回)帖材料。
在處置網絡輿情事件時,一定要端正工作態度,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事件真相,不推卸責任,勇于承擔應負的責任;在回應時不要只站在如何消除對學校和學校形象的影響上,而要站在師生或受害者的立場上。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和當事人事情真相,進行真誠、公開、及時的溝通,不使矛盾進一步激化,贏得學生的理解和信任。根據某一重大輿情事件的發展態勢和走向,最大程度地爭取媒介的公信力和權威性,適時轉移目標,發布最及時權威的信息,左右網絡輿情的走向,把噪音雜音壓下來,使該網絡輿情信息關注度逐漸轉冷。要加強正面宣傳,樹立良好風氣。
六、操作流程
(一)網絡輿情的監測
由網絡輿情監督員對涉及的網絡信息進行查詢、收集,對新出現的網絡信息及時下載,對不良輿情進行監測,做好記錄、梳理等工作。
1.監測對象。較經常出現涉及本學校和學生的相關輿情信息、帖子和相關跟帖。
2.監測內容。網絡上涉及學校和學校的敏感工作和容易被關注的內容,主要包括:關于學校和學校的意見、建議、投訴,相關問題的咨詢,涉及教師、服務人員等人員行為和效能作風問題等。
3.監測方法。對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網站和論壇進行定期瀏覽,收集相關敏感話題和信息。
(二)網絡輿情的應對機制
1.被網絡媒體出現和轉載的一般突發事件和申訴建議的負面報道,必須在發現該報道或帖子向學校主管人匯報,進行初步處置并回應。
2.被網絡媒體報道轉載的重大突發事件、網上投訴舉報,虛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引發的錯誤輿論導向,必須在發現該報道或帖子后向主要領導匯報,作出初步處置并回應。
3.被網絡媒體報道轉載,被上級以上領導批示的,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必須在發現該報道或帖子后向主要領導匯報,作出初步處置并回應。
七、重點監察內容
學生在網上不得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
(2)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否定四項基本原則;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6)損害學校和學校聲譽、形象的不實言論。
漯河食品職業學院網絡信息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