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食品職業學院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發布日期:2018-03-27 15:32 瀏覽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廳黨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明確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高校是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領域和前沿陣地。學校各級黨組織要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原則,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強化責任意識,認真負責盡責,嚴格追責問責,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主動權,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廣大師生員工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努力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條 建立和完善意識形態工作統籌協調機制。成立校黨委書記任組長,校黨委分管意識形態工作的副書記任副組長,辦公室、組織部、宣傳(統戰)部、學生工作部、紀委辦公室、工會、團委、人事處、教務處、科研外事處、發展與質量管理處、保衛處、網絡信息技術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統戰)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 責任主體
第四條 按照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學校各級黨組織、黨委職能部門、重點領域相關部門意識形態工作責任。
第五條 校黨委對全校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按照“黨政同責”原則,校長對全校意識形態工作負重要責任。分管意識形態工作的黨委副書記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書記、校長抓好統籌協調落實工作。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接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院(系、部)和業務領域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第六條 黨委職能部門、重點領域相關部門對主管業務領域或職責范圍的意識形態工作負管理責任,對各院(系、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負指導責任。
第七條 各黨總支要在校黨委的領導下,做好本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各院(系、部)黨總支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三章 責任清單
第八條 校黨委主要承擔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
(一)把握正確方向導向的責任。認真貫徹黨中央和教育部黨組、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實把意識形態工作的責任落實到學校工作的各個層面和各個領域,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和師生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確保學校成為維護主流意識形態的堅強陣地。
(二)鞏固壯大主流思想文化的責任。把加強思想理論建設作為根本任務,持續深入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引導廣大干部師生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優良革命傳統,營造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著力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學生教育全過程。
(三)強化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的責任。堅持對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的領導,認真落實教育部頒發的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標準》關于校領導授課、聽課和現場辦公會的相關要求。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原則,確保課堂、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各類意識形態陣地可管可控。堅持正能量是總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切實維護校園網絡、新媒體等意識形態安全。完善教材編寫、選用審查機制,對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學科專業教材的編寫、選用要嚴把政治關。
(四)處理意識形態領域問題的責任。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旗幟鮮明地表明立場、亮明態度,理直氣壯地加以批駁,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輿論斗爭。切實做好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意見領抽、網絡“大V”、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的教育引導和管控處理工作。及時分析研判輿情動態,妥善處理意識形態突發事件。
(五)做好黨員干部管理和知識分子工作的責任。加強對所管理的黨員干部的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加強對黨員干部貫徹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監督。全面加強和改進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強化師德建設。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采取符合知識分子特點的方式方法,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第九條 黨委職能部門、重點領域相關部門意識形態工作責任。
(一)加強課堂教育教學管理的責任。堅持學術研究無禁區、課堂講授有紀律,建立健全課堂教學管理辦法和管理體系,強化課堂教學政治紀律要求,劃定課堂教學意識形態安全底線和紅線,將課堂政治紀律表現納入教師教學評價和教學督導制度,加強對所有課程,尤其是人文社科類課程課堂講授的政治紀律督導。加強在線開放課程、學習平臺等網絡課堂管理,嚴格意識形態審查。建立健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意識形態審查機制。對哲學、經濟學、政治學、歷史學、新聞學、社會學、法學等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專業教材的編寫、選用要嚴把政治關。認真做好引進教材的內容審查。
責任單位:教務處
配合單位:發展與質量管理處、科研外事處、各院(系、部)
(二)加強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的責任。落實思想政治理論課的重點建設地位,充分發揮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的主渠道、主陣地作用。建立課堂教學與實踐教學、網絡教學相輔相成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體系。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升思想政治理論課專兼職教師隊伍整體理論素養和教學水平。加強思政課微信公眾號建設和管理,充分運用好思政課教師個人微博,努力延伸課堂教學效果。
責任單位: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
配合單位:教務處
(三)加強宣傳思想陣地管理的責任。堅持“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管”原則,實行哲學社會科學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一會一報” 制,強化審批和督查機制,嚴把場地、人員、內容等關鍵環節。堅持正確的新聞宣傳輿論導向,加強新聞宣傳隊伍建設,強化對校內出版物的管理,嚴格執行校內外新聞發布制度,規范師生接受校外媒體采訪。嚴格執行各單位對外公開發布和學校有關的重大事件、信息的相關審批手續。從嚴管控師生參加外國駐華使領館和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活動。
責任單位:宣傳(統戰)部
配合單位:辦公室、科研外事處
(四)加強網絡意識形態管理的責任。加強網絡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園網絡文化建設,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輿論引導水平,提升校園網絡平臺的吸引力和黏著力。建立網絡輿情常態監測和預警機制、網絡輿情聯合應對處置機制,嚴密監控境內外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利用熱點事件煽動師生情緒,從事滲透搗亂破壞活動,加強教師和學生網絡評論員隊伍建設,引領網絡潮流,積極主動地開展網上輿論斗爭。加強對校園網安全監控,完善二級網站管理辦法,健全網站信息內容審核和更新保障機制,及時排查本單位網站存在的安全隱患。嚴格執行各單位政務微博和微信公眾號申請、報備及審核制度。
責任單位:宣傳(統戰)部
配合單位:網絡信息技術中心、團委、各單位
(五)加強有關項目資金管理的責任。強化對中外合作辦學、對外文化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各種基金會在校活動的管理。建立完善境外基金準入管理制度,明確學校、教師、學生接受境外資金資助的范圍、審批程序,建立對外交流和學術活動的國家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加強對選送境外高校“交換生”和訪問學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強外籍教師管理,嚴格把控外籍教師以任何形式在校內傳教或進行西方意識形態滲透。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各種基金會在校內活動的管理。
責任單位:科研外事處
配合單位:財務處、國際教育學院(歐亞交通學院)
(六)加強重點人教育管理的責任。認真落實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加強高校重點人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見,充分運用法律法規、黨紀黨規、校紀校規等綜合手段,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對堅持錯誤思想,在境內外各類媒體、互聯網、出版物及講壇論壇等公開場合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言論、妄議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決策部署,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干部和師生,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責任單位:宣傳(統戰)部
配合單位:組織部、紀委辦公室
(七)加強各類社團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各類社團管理制度,堅持社團注冊審批和年檢制度,加強對社團活動監管,嚴格把控校外橫向交流社團活動,嚴格防范不法組織和敵對勢力以資助、贊助等形式在校園活動。加強對學生社團的管理,對社團負責人和指導教師進行嚴格的政治把關,強化學生社團活動的思想政治導向。
責任單位:團委
配合單位:工會
(八)加強抵御和防范宗教滲透的責任。成立反邪教協會,健全抵御和防范宗教滲透工作機制,切實落實防范控制、教育轉化、宣傳揭批的各項措施和責任。堅持三個嚴禁,即嚴禁在學校傳播宗教、發展教徒,嚴禁在學校建立宗教團體和組織,嚴禁在學校設立宗教活動場所、舉行宗教活動、散發宗教類出版物及宣傳品。抓好宗教知識宣傳教育,進行師生信教情況摸底排查,做好源頭控制。設立校級思想政治理論研究專項課題,加強抵御和防范宗教滲透理論研究。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及時發現校園不穩定因素,處早處小,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責任單位:宣傳(統戰)部
配合部門:學生工作部、保衛處、各院(系、部)
(九)加強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責任。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堅持不解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教職工頭腦,引導教職工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注重從優秀青年教師、學術骨干中發展黨員。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嚴把政治關口,加強教師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場考察,將思想政治表現與職稱評定、評優獎勵等掛鉤。加強知識分子工作,做好學術帶頭人、專業帶頭人的工作。加強對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的政治引導。加強對困難教師的關心、關注,在進行經濟幫扶的同時要做好思想疏導。
責任單位:宣傳(統戰)部
配合單位:組織部、工會、人事處、科研外事處、各院(系、部)、退休職工工作處
(十)加強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責任。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努力引導學生將中國夢作為共同的時代理想,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共同的價值取向標準。加強學工干部、政治輔導員及心理健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團學干部、學生骨干等優秀青年群體的思想政治素質。建立由政治輔導員、學生骨干組成的全覆蓋的意識形態領域信息網絡,及時掌握學生思想動態。增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注重方式方法,系統性地化解學生的思想困惑。關注學生特殊群體,做好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
責任單位:學生工作部
配合單位:團委、各院(系、部)
第十條各黨總支意識形態工作責任。
(一)認真貫徹落實學校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上級黨委保持高度一致。高度重視本單位宣傳思想工作隊伍建設,抓好重要陣地、關鍵崗位人員的選拔配備和使用管理,確保宣傳思想戰線干部隊伍堅強有力。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應當注重做好教師隊伍、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的思想政治工作,針對重大思想理論問題、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政策及社會思潮動態,及時進行觀點交流、思想引導。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相應的工作機制,在教學、科研、學科建設、管理和服務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指導督促本單位內下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本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師生員工意識形態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三)加強對本單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對學生課堂、各類出版物和文藝作品,各類社科研究和思想文化類學會、協會等社團,各類演藝、展覽活動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各類意識形態陣地可管可控。對主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培訓等,做好報告人的背景核查,全面了解其思想傾向和報告主要內容,并報校黨委宣傳(統戰)部備案。要嚴格落實有關管理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加強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學術交流合作的管理,堅決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內慘透。建設、維護、管理好本單位網絡,高度關注網上輿情。加強對本單位網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的管理,確保責任到人。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重點管好微信、微博新媒體,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范網上意識形態滲透,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斗爭。
(四)領導、組織對本單位內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定期分析研判本單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對本單位內發生的重大事件、重要情況,師生員工中重要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并將處置過程和相關記錄留存。及時向學校黨委報告本單位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并按照規定權限,在本單位內部合適范圍及時通報,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錯誤思潮和言論,應當敢抓敢管、敢于亮劍。鼓勵和支持本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優秀師生代表發表理論文章、接受媒體采訪,有針對性地批判錯誤價值觀念和社會思潮。對在各類媒體、互聯網、出版物及講壇、論壇等公開場合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干部,應當接照管理權限依紀依法依規做出處理。
第四章 責任落實
第十一條 加強意識形態工作隊伍建設。宣傳(統戰)部作為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按照“政治強、業務強”的標準和“講政治、守紀律、有擔當”的要求,選優配強宣傳思想和意識形態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和輔導員、班主任等工作隊伍,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馬克思主義的人手里,確保宣傳思想部門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堅強有力。切實解決宣傳思想和意識形態工作部門機構編制、人員配備等方面的實際問題。黨總支書記是本總支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行政負責人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重要責任。院(系、部)黨總支和黨支部要充分發揮在維護主流意識形態中的戰斗堡壘作用,發揮廣大教職工特別是黨員教師在維護主流意識形態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第十二條 建立檢查考核和情況報告制度。按照“一崗雙責、黨政同責”的要求,層層落實各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學校各級黨組織每半年要專題研究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并向上級黨組織專題匯報。校處兩級領導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和年度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將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納入干部考核和單位年度考核,明確檢查考核的內容、方法、程序。
第十三條 充分發揮干部工作指揮棒作用。組織部要把履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情況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體系,作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干部考察要突出把好政治關,注重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陣地意識的考察。對理想信念、立德樹人、紀律規矩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
第十四條 納入紀檢監察工作范圍。紀委辦公室要把落實黨中央、上級黨委和校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十五條 學校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進行通報批評,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各級黨組織、黨委職能部門、重點領域相關部門負責人沒有站在第一線上、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
(三)管轄范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應對不力、處置不當的;
(四)對本部門本單位發現的意識形態領域問題隱瞞不報、不予重視、不予處置的;
(五)對所管理的黨員干部和師生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影響的;
(六)管轄范圍內的課堂教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七)管轄范圍內編寫的教材、公開發表的課題研究成果和公開發行的出版物、文藝作品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八)喪失對管轄范圍內網站、新媒體、報刊、廣播站、電視臺等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和實際控制權,所屬宣傳陣地出現嚴重錯誤導向的;
(九)管轄范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十)對本部門本單位舉行的對外交流活動、學術交流合作、中外聯合辦學等管理不到位,出現嚴重政治問題,成惡劣影響的;
(十一)對管轄范圍內外籍教師和海外引進人才考察審核不嚴、管理不到位,出現嚴重意識形態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
(十二)管轄范圍內出現境外非政府組織、宗教組織和各種基金會等進行政治滲透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的;
(十三)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十六條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采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干部個人決定或者批準的,追究該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問責,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問責情況,應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