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食品職業學院 關于改革完善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9-12-04 17:17 瀏覽量:
各系部、院直各單位:
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是我院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內容,為落實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提出的“提升就業統計的科學性、即時性、準確性”的目標,抓住“統計指標、統計方式、監管核查、信息發布”四個著力點,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基礎保障、健全就業統計工作核查機制,為做好我院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文件、貫徹落實好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
學院各系部、處室要認真學習領會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的相關文件,主要領導和負責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的人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一定要提升今年我院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的科學性、即時性、準確性,切實做好今年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
二、加強領導,實行畢業生就業信息統計工作逐級責任制
為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學院決定成立漯河食品職業學院畢業生統計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詹躍勇(院黨委書記)
副組長:張愛琴(副書記、副院長)馮建業(副院長)
成員:于偉華(就業中心主任)侯保清(學生處處長) 李前偉(資助中心主任) 李林平(食工系書記)侯保清(質檢系書記) 曹學源(機械系副書記) 丁超君(經管系副書記) 劉新剛(信工系副書記) 陳 增(汽工系副書記)侯保清(烹飪系書記)
馮建業為高職畢業生統計工作牽頭負責人,張愛琴為五年制大專班畢業生統計工作牽頭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畢業生的數據收集、核查和上報等。辦公室設在就業中心,于偉華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為第一負責人,李前偉為其他類型畢業生統計工作負責人;輔導員、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各系要指定一名統計專員,統計專員收集匯總本系畢業生就業信息數據,為上報就業指導中心數據直接責任人。
學院與各系簽訂畢業生就業信息統計工作責任書,各系要與輔導員、班主任簽訂畢業生就業信息統計工作責任書,明確責任,齊心協力,確保做好畢業生就業信息統計工作。
三、精準統計畢業生就業去向
建立健全更加系統全面、科學合理的就業統計評價指標體系,改變過去單純以就業率評價就業狀況的做法,研究畢業生的就業定位、發展成長、對社會的認可、用人單位滿意等,系統性綜合評價畢業生就業質量。對已經就業的畢業生要進一步精準統計就業形式,包括簽訂就業協議、簽訂勞動合同、科研助理、應征義務兵、國家基層項目、地方基層項目、自主創業、自由職業、其他錄用形式等。對深造的畢業生,分類統計升學和出國出境,對未就業的畢業生分類統計待就業(指有就業意愿尚未就業)和暫不就業(指不就業擬升學或其他暫不就業)。
四、改革完善畢業生就業統計報送方式
(一)報送程序
輔導員、班主任要逐人掌握就業進展,做到畢業生去向確定一個,錄入一個。各系部要逐條核查就業數據信息后及時報送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通過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及時上報我院就業狀況統計工作情況。
根據教育部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統計工作要求,從2019年起,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實行月報制度,3月至8月實行周報制度,分別在每月25日前和每周一前完成報送工作。
(二)報送時間
1、畢業班輔導員每年1月1日開始對本年度畢業生就業信息統計上報,直至12月31日。根據我院相關規定,要求各系部就業信息統計專員每周一上午11點前將新的就業數據報就業指導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及時更新周報;每月15日至20日,系部間互相自查、互查、抽查,記錄精準核查時間,存在問題,處理結果,核查人簽字確認,寫出自查總結報告和自評結果,每月20日前報就業指導中心,同時存檔備查。每月20日至25日就業指導中心核查系部上報的畢業生就業信息數據,并將核查結果反饋給系部。各系將核實更正后的數據于28日前上報就業指導中心。
2、就業指導中心每周五和每月五日,通過學院宣傳欄和學院內部網站公布每月各系部畢業生就業信息數據結果并排名次。
3、每年12月31日前就業指導中心將各系全年畢業生就業信息數據統計結果上報學院相關部門和領導。經領導核查簽字的最終畢業生就業信息數據結果排年終名次,通過學院宣傳欄和學院內部網站公布。
(三)畢業生就業信息資料提供
1、每年畢業生就業證明材料需要提供以下任意一種:一是提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一份(必須加蓋就業單位紅色公章),二是加蓋紅色公章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實習合同不能作為就業證明材料),三是自主創業(自己是法人的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自己不是法人的要提供加蓋紅色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加蓋紅色公章與公司簽訂的合伙人協議復印件),四是加蓋紅色公章的任職證明(任職證明模板另附),五是服兵役的需要提供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六是能證明自己是自由職業的相關材料。
2、升學被錄取的畢業生提供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升學未被錄取和被錄取未去就讀的畢業生,需要提供以上六種畢業生就業證明材料的任意一種。
3、對未就業的畢業生,分類統計待就業(指有就業意愿尚未就業)和暫不就業(指不就業擬升學或其他暫不就業)。
(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歸屬地資料提供要求
每年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歸屬地詳細資料,一是已確定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并接收檔案或簽訂勞動合同且出具接收函并接收檔案的單位的畢業生,需要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詳細地址、聯系人電話、郵箱。二是以其他方式就業且沒有接收檔案單位的畢業生,檔案派回原籍的畢業生需要填寫回原籍申請表(由學校提供);檔案不派回原籍的畢業生需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去檔案接收單位蓋章并提供檔案接收單位名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檔案科或人才交流中心等)、地址、接收人、電話、郵箱。
各系部及相關單位按上述要求把紙質材料遞交到就業指導中心。
報送地點:北校區203室陶慧君
南校區207室楊森
報送郵箱:2519884316@qq.com
特此通知。
漯河食品職業學院
2019年11月8日